问题 | 离婚后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归属权归谁? |
释义 | 房产证离婚后归属问题:通过携带相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减名手续,需支付110元费用。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可选择买卖或赠与过户。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离婚后归属问题 1、请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和房产证的正本及复印件。 2、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在预检窗口告知要办理房产证减去配偶姓名事宜,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将给予一个号码,然后凭借号码前往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减名字所需费用为110元手续费,具体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和5元贴花费。如果在20天后顺利领到新的房产证,就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初始密码,之后可以自行更改。 一、房产证怎么去掉一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可以选择和房产证上其他产权人进行买卖或者赠与过户 买卖过户,需要买卖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范本可以当地房管部门网站下载),然后拿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产权证、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赠与过户,需要所有产权人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拿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产权证、赠与公证书到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结语 根据我对房产证离婚后归属问题的了解,您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减名手续。办理过程需要一些费用,包括工本费、地籍图费和贴花费。另外,如果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根据法律规定,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共同所有权。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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