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与不批捕的适用情形及解释 |
释义 | 犯罪轻微或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特赦免除刑罚、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情形下,不起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刑可能较轻或无逮捕必要时,不批捕。 法律分析 不起诉的适用情形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批捕的适用情形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很充分,确实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但实际可能对其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不存在逮捕必要等。 拓展延伸 不起诉与不批捕的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 不起诉与不批捕是刑事诉讼中的两种处理方式,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初查阶段,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决定不向法院提起公诉。不批捕则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认为不符合批准逮捕条件或者不需要逮捕的情形,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不起诉与不批捕的适用范围与具体案件的情况有关,涉及到证据充分性、犯罪事实的严重性、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些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可以适用不起诉和不批捕的处理方式。 结语 不起诉和不批捕是刑事诉讼中的两种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可以决定不起诉或不批捕。不起诉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特赦免除刑罚等情形;不批捕适用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无逮捕必要等情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证据充分性、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可以适用不起诉和不批捕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