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租赁合同有什么办法理 |
释义 | 律师分析: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程序具体如下: 第一,当事人提出租赁申请, 第二,管理所收文,也就是接受并受理当事人提交的申请; 第三,管理所核准,最终决定登记还是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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