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产检假的相关规定: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3、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当女性处于产检期间,会有一些关于假期上的规定,这些假期规定是被国家所认同的,是属于女性的一项律法。女性在生产前可以进行休假15天,在生产后也会有98的产假,出现难产情况产假可以增加15天,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产假规定,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尊重。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产检假规定,一定要对当地的产检假规定有所了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