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女户中考加分都需要啥证件 |
释义 | 在一些地区,双女户口会给孩子在中考阶段加分。这需要提交一系列证件材料来证明双女户口的身份。具体需要的证件如下: 1. 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用于证明申请人和双女户口的身份信息。 2. 出生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的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 3. 父母离异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如果申请人的父母离异,需要提供相关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4. 非婚生子女证明:如果申请人是非婚生子女,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5. 残疾证明:如果申请人有残疾,需要提供相应的残疾证明。 6. 监护人证明:如果申请人有监护人,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地区,加分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证明材料和加分标准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申请加分时,应该根据当地的政策要求来准备相应的材料。 中考加分项目有哪些? 1、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 2、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和伤残人民警察,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 4、见义勇为人员本人,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 5、现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现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或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残疾军人;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 6、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7、台湾省籍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8、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费C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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