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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我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如实告知宫颈癌病史,保险公司是否会解除合同?
释义
    法律分析: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情况,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责任或解除合同。但如果被保险人未告知的疾病与保险合同所保险种类无关,则不应构成欺诈行为。具体情况需结合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等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被保险人未告知的疾病与保险合同所保险种类无关的,不应构成欺诈行为。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总结: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被保险人无法获得理赔。但如果被保险人未告知的疾病与保险合同所保险种类无关,则不应构成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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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4: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