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告知宫颈癌病史,保险公司是否会对我的理赔提出异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如实告知宫颈癌病史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公司有权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及时发现保险标的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有重大情况变更或者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总结: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告知宫颈癌病史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公司有权提出异议。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务必如实告知相关情况,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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