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保险公司未能正确评估风险,后果由投保人承担。因此,如果投保人患有宫颈癌却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其可能无法获得赔付。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正确评估保险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六十七条: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人未能正确评估风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未履行告知义务,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与保险事故有关的重要事实的行为或者未进行如实告知的行为。被保险人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当如实告知已知情况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 总结: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必须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等情况,否则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赔付。因此,投保人应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如实告知,以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