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在免责条款下拒赔宫颈癌是否存在漏洞?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免责条款下拒赔宫颈癌存在合法性,但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和情形,并在标准化保险条款中明确约定。 2.《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医疗保险基金不承担的医疗费用包括个人因自愿接受疫苗接种、体检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权获得预防和治疗妇科疾病的保健服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服务,并确保保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修理、重作、更换等。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免责条款下拒赔宫颈癌属于合法行为,但需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和情形,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公司没有遵守约定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或者提起诉讼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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