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修车属于承揽合同,因修车而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关系中的修理合同,由承揽人为定作人修理故障车辆,完成修理工作后,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一定的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一、承揽合同定义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定期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定作、加工、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被称为定作人。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 承揽合同主要包括承揽的标的物、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指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发生的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共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