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但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了重要的疾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被保险人的疾病是遗传性疾病且该疾病与其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存在,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已经出现疾病症状并且该疾病与保险合同签订时已经存在,保险公司也不能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保险人在知道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或者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事故、疾病等情况后,仍然同意承保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告知或者不如实告知自己患有的已确诊的疾病,保险人请求解除合同或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于遗传性疾病或者出生缺陷,应当根据医学科学的认识和证据酌情认定,认定为遗传性疾病或者出生缺陷的,应当认定为已经存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消费者提供的条款与生产者提供的条款不一致,应当以消费者提供的条款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