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第三次能判离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必须六个月之后再起诉,三次起诉时间跨度要在一年以上。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经过这么长时间,仍然坚持起诉离婚,说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第三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视情况。第三次起诉离婚如果分居两年以上法院是会判离的。但如果前两次都是调解和好撤诉的,或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感情确实没有破裂的,也可以判决不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第三次起诉离婚会被判离吗 是否判离由法官根据证据和事实进行审查判决,与起诉次数没有必然联系。 理论上和实践中,第三次起诉基本上超过90%判离,建议你找律师帮你出庭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并且争取达到补偿的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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