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年男方女方不联系不关心算冷暴力吗 |
释义 | 夫妻双方互不关心属于家庭暴力中的一种情景,即冷暴力。冷暴力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 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造成家庭冷暴力的原因主要有重男轻女的传统性别歧视、夫妻性格不合、家庭和社会背景的不同、婚外恋、女方失去生育能力等等。 一、家庭冷暴力可以是离婚条件吗 在诉讼离婚中,家庭冷暴力严重,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是可以作为离婚条件的。家庭暴力包含家庭冷暴力,诉讼离婚中,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调解无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二、家庭冷暴力,是指什么原因 家庭冷暴力是指: 1、工作压力大,在家庭中得不到缓解; 2、在某种意义上,家庭冷暴力的产生与家庭成员文化程度的提高有关,冷暴力把因家庭矛盾产生的身体对抗转为对精神、心灵上的压迫,把明显的冲突转为隐蔽的对立; 3、夫妻双方的性格、个性不太和谐又没有及时协调磨合,婚后有完美主义倾向、自我要求过高等。 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夫妻双方都是冷暴力后的受害者,两败俱伤。往往还会不经意地让家庭冷暴力漫延至家中的小孩,对下一代的伤害更是隐性的、潜移默化的,伤害之大是无法预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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