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之后停缴有影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停缴后贷款利率可能会上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公积金断供短时间没关系,但需要在六个月内继续缴存公积金,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开放个个人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了,即使没有单位,也能正常缴存;在一些必须由单位缴存的城市,可以办理公积金挂靠手续,由挂靠单位替缴纳公积金。总之,公积金还得继续交,如果断供过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重新评估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会上浮。 第二,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缴满多久可贷款 公积金缴满多久可贷款,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6个月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2、如果是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1年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3、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如下: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5、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总而言之,受公积金缴纳周期的影响,各地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要求是不一样的。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要求,借款人在公积金账户上连续缴存记录达6个月或是12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需处于缴存状态,即非停缴状态。 二、异地买房住房公积金能用吗 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有些省区可以,有些地方现在还不可以,因各地方政策而异。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之外的城镇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当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异地住房贷款,其缴存所在地管理中心应提供职工缴存情况等证明材料。在当地行政区域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当地城镇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资金充裕的,也可使用本地资金。资金提供方应获取贷款利息收入同时承担贷款风险。 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办理省外异地贷款应收取一定的承办手续工本费,手续工本费由职工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付。由职工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提供贷款资金时,职工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应要求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提供借款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的同时,承诺将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其不能正常偿还贷款时,用于偿还在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的住房贷款本息。 办理异地住房贷款,执行购房(借款)地有关贷款的规定和政策。办理省外异地贷款的,职工购房(借款)地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协商签订职工异地住房贷款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与责任。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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