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全责后期避免讹诈应当报警处理,并且保留报警记录以及交通事故调解书。 故意利用交通事故进行讹诈是碰瓷行为,是违法的,若手中有足够的证据,完全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若不是碰瓷讹诈,对方只是提出过高赔偿要求,顶多算是,我全责对方狮子大开口;若要求不合理,肇事人完全可以拒绝,告知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可。 对于过分贪婪的行为不能一味容忍退让,可以让对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赔偿多少由法律决定,法院判定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该承担的责任不逃避,不该承担的责任也不背锅。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三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