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专利资助办理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上海专利资助办理依据是什么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第二条专利资助是指在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开展专利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专利资助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 第三条资助申请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第四条专利资助遵循“诚信申请、部分资助、促进运用、突出重点”的原则。 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 第五条凡获得中央财政或市级财政有关专利资助资金的,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二、上海专利资助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助申请人,可以申请资助: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二)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三)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专利)专利权人; (四)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前款所述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地址应当属于本市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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