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
释义 | 2021惠州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26646元。 2021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6646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上限均为3198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6396元 月工资(实行年薪制按月均分)未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以上述限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职工缴存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之和,不得超过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限额。 一、公积金基数怎么调整 积金基数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网点查询打印或拷贝职工当前缴存基数情况、身份证号、单位基本信息等,领取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文件。 (三)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同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和单位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四)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二、深圳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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