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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调离工作地是否合法
释义
    用人单位调离工作地是否合法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对此进行了约定,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可以调离工作的,则不算违法。
    一、档案与工作地点不一样怎么办?
    档案与工作地点不一致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
    1、劳动合同和实际的工作地点不同: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
    2、这种情况公司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如果公司和你协商时你同意了变更工作地点,公司就不违法。因为无论是什么法律都支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
    二、保密协议书属于劳动合同吗
    保密协议也仅就保密事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除身份信息外,劳动合同的其他必备条款均不具备,因此保密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仅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不能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违约金条例
    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1、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职业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条款,违法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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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0: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