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恶性肿瘤的治疗费用高昂,保险理赔金额往往无法覆盖全部治疗费用。法律对于恶性肿瘤的保险理赔并无具体规定,但通过以下法律依据可以帮助个人避免少赔的情况: 1.《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履行赔偿义务,理赔金额应当不低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最低保险金额。 2.《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项目进行计算。 3.《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为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损失。 因此,在购买恶性肿瘤保险时,应当关注最低保险金额、保险条款是否覆盖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费用。在治疗过程中,如遇医疗事故或侵权行为,可以依据上述法律依据要求保险公司或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 2.《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 3.《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