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中购买者可以退房的情形是怎样的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中购买者可以退房的情形: 1、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 2、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3、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 4、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5、出卖已出租的房屋,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 一、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如下: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出租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3、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4、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5、违章建筑。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7、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 8、不符合公安、环保和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三、承租人仍要求优先购买部分住房法院怎么办 如果超出租赁范围的房屋部分与租赁房屋可以分割出卖,出租人是分割出卖房屋的,承租人要求仅就承租部分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法院应当指出; 如果超出租赁范围的房屋部分与租赁房屋无法分割出卖,或虽可分割出卖,但出租人不同意分割出卖,要求整体出卖的,则承租人的请求法院不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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