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用签免责协议。生活中经常发生搭乘便车、代投信件、邀请好友参加宴会等行为,这类行为一般被称为好意施惠。在好意施惠行为中,施惠人往往出于好意,以增进与受惠人之间的感情为目的,且是无偿的。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