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到期不履行是否可以请求索赔 |
释义 | 赠与合同不履行能否可以要求赔偿,取决于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赔偿,但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依法不得撤销的,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根据前款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坏或者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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