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受理时间:每月所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 贷款期限: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 3、贷款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法律依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三十三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