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种类和期间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共有六个种类:(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各包含的期间:(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章 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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