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察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
释义 | 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监察委员的责任有哪些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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