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被继承人扶养的人不一定拥有继承权,但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以及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除外。法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之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别人的,那么其就不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