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购买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1、首先要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定金(有的公司需带银联卡),到房产公司缴纳定金及签署《商品房定房协议》定房。要注意的是自己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所购房屋的房号,面积,金额,有否储藏室,车位或车库等,您保留一份定房协议和定金发票。 2、在《商品房定房协议》上规定的时间内,带上定房协议和定金发票来房地产公司缴纳首付款,或一次性付款,这里涉及到贷款和一次性付款的房屋买卖优惠问题,要向置业顾问确定,然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需向您开首付款发票或全款发票。 3、若贷款需向银行经理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收入证明等,然后和银行签署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有公积金的要先到地方公积金办公室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一、买房子时先确定名字划分好吗 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要确定房产所有权人名字。因为在办房产证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延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则需要如下材料: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单身的购房人则需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都需要确定产权人的名字,所以,在买房的时候就需要确定房屋所有权人名字的。 二、房屋定金合同违约纠纷怎么处理? 要正确处理《认购书》中的定金纠纷,首先应了解《认购书》的性质和《认购书》中约定的定金所担保的内容。从《认购书》签订的背景和内容看,《认购书》并不是购房合同,没有定金条款的《认购书》仅是购售双方交易意向的表述,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并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但对房屋交易已达成初步意向的买卖双方而言,为了保证双方能进一步接洽房屋买卖,即购房者保证开发商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不将房屋另售他人,开发商保证购房者能再来接洽购房事宜,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认购书》显然不能实现上述目的。 正是为达到上述目的,达成购房意向的双方约定,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的定金,以保证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不将房屋另售他人,同时保证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进一步洽谈购房事宜。购房者交纳了定金,认购书的性质就由意向书变成了协议,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就有了权利义务,开发商的义务是在约定期限内不得将房屋出售他人,购房者的义务是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进一步接洽购房事宜。否则,购房者将损失定金,开发商将双倍返还定金。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认购书》是购售双方为进一步接洽购房合同而签订的协议,定金担保的是双方进一步洽谈合同的行为。 了解了认购书的性质和定金担保的内容,处理此类纠纷也就有了依据。 (一)、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约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三)、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 (四)、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出现定金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认购书》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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