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应当将该内容视为要约,而买卖合同的订立则视为买受人对出卖人要约的承诺。在此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房产证广告能视为合同内容吗 商品房广告不能视为合同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的,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业广告是不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认为是要约 商业广告一定条件下可以认为是要约,当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要约。 当商业广告的意思表示符合下列条件时,该广告就可以认定为要约邀请 举例来说,如果广告中含有“保证现货供应”、“先来先买”,或者含有确切的期限保证供货等词语,则该广告就视为要约。因为这种广告含有一经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思,应当认定为要约。 三、合同怎样成立 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