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楼广告中的内容不兑现是否构成违约? |
释义 | 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在商品房交易市场中广泛存在。它具体确定了开发商对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承诺,并对买受人决定签订合同和确定房屋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售楼广告内容的兑现是合同的一部分。当事人如果违反了广告中的承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 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售楼广告中的内容不兑现是否违约? 根据法律规定,售楼广告作为一种合同陈述,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售楼广告中承诺的内容未能兑现,可以被认定为违约行为。违约可能涉及经济赔偿、合同解除等后果。然而,是否构成违约还需要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例如,是否存在免责条款、是否有合理解释等因素都需要考虑。此外,消费者在面临售楼广告不兑现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提起民事诉讼等。最终,违约问题的解决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结语 售楼广告内容未兑现构成违约,法律规定售楼广告具有约束力。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经济赔偿、合同解除等后果。具体是否构成违约需综合考虑免责条款、合理解释等因素。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提起民事诉讼等。解决违约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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