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GB 4706.19-2008是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的代号。这是一个强制性标准。其内涵是对咖啡壶、烹调平锅、煮蛋器、电水壶和其他产生沸水,额定容量不超过 10 1的开水器、热奶器、喂食瓶加热器,额定蒸煮压力不超过 140 kPa、额定容量不超过 10 L 的压力锅、炖锅、蒸锅、煮沸清洗器、酸奶器等蒸煮电器的技术规定。 关于本部分涉及的安全要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液体加热器。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以及在农场中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在本部分的范围之内。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 本部分并未涉及: 1.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2.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关于GB4706.19-2008标准有效期为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由于各国情况不同,标准有效期也不同。以ISO标准每5年复审一次,平均标龄为4.92年。我国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标准实施5年内要进行复审,即国家标准有效期一般为5年。GB4706.19-2008进过复审,仍是现行有效标准。 法律依据 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706.19-2018/IEC60335-2-15:2015代替GB4706.19-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IEC60335-2-15:2005,IDT)》 2008-12-15发布,2010-01-01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