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资确实未结清的,即使签订工资结清书的,也可以申诉。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后,让劳动者签订工资结清书的,在签订之后,是否可以进行申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用人单位确实未结清的,劳动者可以进行申诉,让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用人单位已经结清的,劳动者不能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