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市户籍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山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山区工作。非本市户籍申请人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家庭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有购房资格;申请人须在房山区工作,工作单位须在本市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登记所需上传材料清单:1.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正反面;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簿首页和本人页;若为集体户口,则需交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3.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4.非京籍家庭的居住证(非必须,如有请上传)。以上材料均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的形式按系统提示上传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