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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香港个税起征点及税率
释义
    香港以应纳所得额为计税依据,薪俸采用15%的标准或2%- 17%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利得税和物业税都采用15%的标准税率计税。纳税人可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薪俸税,但按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薪俸税,不得超过以扣除费用前的总所得乘以标准税率计算出来的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 只是扣除标准不同,香港人的扣除标准为4800元,税率相同,即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不超过500元的 5 %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香港没有规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而是规定了免税条件和免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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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