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贸易合同分类有哪些?有哪几种? |
释义 |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旨是通过友好协商,根据国际贸易惯例或国家法律达成买卖商品的协议。合同具有约束力,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际贸易合同可以按合同制作人、内容繁简和使用的价格术语等方式进行分类。合同一般包括合同首部、主体部分和尾部,合同的规定对检验检疫机构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时,了解合同分类、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咨询专业律师能减少麻烦。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合同是不同国家(地区)的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按照一定交易条件,买卖某种商品所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也称买卖合同。它是根据买卖双方都接受的国际贸易惯例或国家法律的规定而成立的。合同不仅规定买卖的商品,也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以下所称“合同”,指国际贸易合同。 二、国际贸易合同分类 合同以不同的方式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合同制作人分类:卖方制作的,称为“销售合同”;买方制作的,称为“购货合同”。 2、按合同的内容繁简分类:分为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内容比较全面,除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单价、装运港和目的港、交货期、付款方式、运输标志、商品检验等条件外,还包括有关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销售确认书经过签字后,也具有销售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但它所包括的条款较为简单,一般无检验条款、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属于一种简式合同。此外,买卖双方通过往来函电成交后,如双方均不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用往来函电作为依据履行双方的义务。 3、按合同中使用的价格术语分类:可分为“FOB合同”、“CIF合同”及货物到达合同等。 合同的结构,一般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合同首部,包括序言、合同名称、编号、缔约日期、缔约地点、缔约双方的名称和地址等, 第二部分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装运港和目的港、支付方式、保险条款、商检条款、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条款等。 第三部分是合同的尾部,包括合同使用文字、份数、效力的有关说明和买卖双方签字。 报验时随附的合同一般可以是经双方签字生效原件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进行核查。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外,买卖合同中有专门的条款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检疫、卫生、环保等质量特征作出规定,这些规定是检验检疫机构执行检验检疫的依据。依据合同检验,其检验结果就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才能接受。 由此看来,国际贸易合同分类是不一样的,在我们签订有关国际贸易的合同时,一定要了解自己是签订哪种类型的合同,最好能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咨询相关方面的专业律师,这样我们才能在签订合同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国际贸易合同的分类多种多样,包括销售合同、购货合同、销售确认书等。合同的结构一般包括合同首部、主体部分和尾部。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时,了解合同类型,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咨询专业律师是必要的,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三十六条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查验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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