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管理分为管理服务为主的物业管理和租赁经营的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包含的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 4、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 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清洁方面的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2、公共绿化、水景、建筑物的养护和管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