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十八岁的小孩在外租房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签订租房合同,未经监护人同意,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该未成年人已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成年人,可以单独签订租房合同,所签合同有效。 如果有自己的合法收入则合同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上签订了违约不退押金或者别的,需要履行合同内容。如果主要经济来源是父母给的,那么这份合同就是属于无效的。 没有成年不一定会导致和同失效,因为未成年不是导致合同失效的必然条件。 这个要看情况而定,我国有关的法律就有规定,如果未成年人签订了自己不能做到的合同,不在自己的行为承受范围之内的,那么这些合同就不算数。他们签订这些合同需要自己的法定监护人来代理。 首先我们必须要弄清楚,合同有没有效不是房东说了算,而是由你的监护人说了算。 如果一个未成年人租了房子之后没有能力支付房租,而需要由法定监护人来替未成年人偿还房租,这个时候就说明未成年人并不具备支付房租的能力。那么他与房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就是无效的。反过来,如果未成年人有能力偿还起房租,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 如果未成年人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就可以直接被认定为是有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当年满了16周岁之后,如果他每天的生活来源都是靠自己的收入来维持的,那么他就会被法律视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也是我们国家法律法规对16岁之后就有了自己稳定收入的人的一种保护。 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还需要视情况而定。 在一般的情况下,这个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因为大多数未成年人都不具备稳定的收入。他们大多数人还是依赖于父母的帮助与支持。当然也有一些未成年人自力更生,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赚取收入。这个时候他们是去有能力偿还债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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