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规定范围不同
释义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冒充专利行为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冒充专利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增的第85条穷尽性地规定了五种冒充专利行为,即: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一、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侵犯对象不同
    冒充专利行为冒充的是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专利,是无中生有,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假冒的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是以假乱真。
    二、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相互转化存在着区别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所涉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后,该行为就转化为冒充专利行为;冒充专利行为所使用的杜撰的专利号,与以后他人取得的专利的专利号正巧相同,该行为就转化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三、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刑事责任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八条: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九条: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第十九条对有本规定第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冒充专利行为,消除影响,封存或者收缴冒充专利的标记和缀有冒充专利标记的产品,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一千元至五万元或者非法所得额一至三倍的罚款。
    非法印制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号、专利号或者其他专利申请标记、专利标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行为方式不同
    假冒专利是一种违法行为,冒充专利是一种欺诈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8: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