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工资吗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按劳动者实发工资计算,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减除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按劳动者的实发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实发工资也称应得工资,即劳动者应当实际得到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拓展延伸 工资所得是否计入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税法规定,工资所得是应纳税所得额的一部分,因此工资所得应计入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中。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在一定纳税期间内所获得的各项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需要根据自己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工资所得作为一种收入形式,必须计入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计算。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个人按照自己的实际收入状况缴纳相应的税款,维护税收公平与社会公正。 结语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所得是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一部分,因此必须计入纳税计算。个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以维护税收公平和社会公正。根据劳动者的实发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额,公式为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和非居民个人的各项收入。了解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章 税 收 优 惠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 入 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一百零二条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