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含转诊转院和异地安置)申请。 2、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发放江西省异地就医卡,并暂停本地医疗保险卡刷卡即时结算功能。 3、凭江西省异地就医卡在选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办理就医手续,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支付的费用实行刷卡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 4、经参保地审批患一类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因一类慢性病异地住院须由定点医院医保部门确认后按特殊住院办理入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