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来料加工货物与进料加工货物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上的区别:来料加工是由境外企业免费提供,不需付汇购买,只收取加工费;而进料加工是需要境内企业付汇购买形成进口; 2、两者的所有权有区别:来料加工所有权归于境外委托企业,进料加工所有权归购买企业拥有; 3、业务实质有区别:来料加工是一种委托加工的业务,加工企业不负责盈亏,产生的风险由委托企业承担,而进料加工是一种购买和自主销售的业务,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 4、客户对象不同:从概念中可以了解来料加工进口和出口一般是同一客户,而进料加工进口原材料和出口产成品的客户一般不同; 5、合同签订方式不同:来料加工一般只签订一份合同即委托加工合同,进料加工会签订两份无关联的合同,一份是进口合同,一份是出口合同; 6、税收方面有区别:来料加工属于免税业务,进口免增值税,出口时免增值税,收取的加工费也免征增值税。由于是免税收入,所以其对应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涉及出口退税。进料加工是出口退税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