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要求交押金合法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交押金不合法。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法收取押金,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且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签劳动合同时交押金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