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法》对克扣工资的规定是如果用人单位有克扣工资这一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