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辞职追讨被扣工资的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