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指控毒品犯罪的人应当配合调查。如果拒绝配合,可能会被视作妨碍调查而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拒绝答复与自己无关的问题,但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回答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毒品犯罪处罚法》第四十条:被疑似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毒品的人,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询问、检查身体和化验,被询问人、检查人、化验人有义务如实回答问题、协助检查、提供标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影响执行任务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可以并处行政拘留。 因此,被指控毒品犯罪的人应当配合调查,并如实回答问题、协助检查、提供标本。如果拒绝配合,则可能会被视作妨碍调查而受到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