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被指控为毒品走私者,但是并不知情,该如何辩解?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毒品走私案件中,如果被指控为走私者但并不知情,可以进行辩解,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无罪。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毒品犯罪必须具备主观方面的故意,只有明知是毒品才能构成犯罪。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自行答辩,并提供证据。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被告人的辩解和证据,应当予以认真核查和审理。 总之,如果被指控为毒品走私者,但是并不知情,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无罪,从而辩解自己。法律规定只有明知是毒品才能构成犯罪,因此如果被告人确实没有知情,应当被认定为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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