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张家口防疫政策最新 |
释义 | 张家口防疫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1、张家口市加强来张返张人员管理,对通过公路、铁路、航空进入我市的车辆和人员实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测温、必验健康码、必验行程卡、必核查身份”,逐车逐人筛查。规定外地来张返张人员要提前预约,与目的地社区(村)、单位联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立即进行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张返张,如果有外地来访亲友在途中,应主动进行劝返; 3、本市居民非必要不离开本地,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计划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事先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地上的卫生防疫工作。工程竣工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第三十六条 动物防疫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第七十一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职责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九条 传染病防治中有关食品、药品、血液、水、医疗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管理以及动物防疫和国境卫生检疫,本法未规定的,分别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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