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罚款不是刑事责任。罚款和罚金并不是都属于刑事责任。罚金,是一种刑罚。民事责任是为了赔偿损失,行政责任的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可能同时出现,但行政处罚一般不会再同时出现。 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哪些情形 1、无限额罚金制。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伪造假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罚金制。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制。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5、倍比罚金制。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