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怎么在医院使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医院门诊使用医保卡的方法: 1、去医院进行普通的看病时,要找医保定点的医院看病,这样才能在看病后使用医保卡,一般区级以上的正规医院都是医保的定点医院。 2、门诊看完后,如果需要拿药、拍片、做实验等,需要缴费时这时要先拿着门诊单去医保划价处划价。记住不要直接去医保窗口,没有划价工作人员不给办理的。 3、划价完成后,然后找到医保窗口,把划价后的单据和医保卡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医保卡里的钱足够支付的,就直接可以用医保卡交上了,如果不够需要自己再垫上余下的钱。 二、住院使用医保卡的方法: 住院时先出示医保卡,出院时,出示医保卡结算。 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的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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