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购买二手房的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2、双方约定一个签订合同的时间;3、正常情况下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购买二手房的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4、房东、下家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5、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6、进交易中心的那天,购买二手房的下家支付原房东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7、20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8、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9、最后在交房时,购买二手房的下家将尾款交给原房东。(正常是1万,或房款的1%)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