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年子女的责任与义务 |
释义 |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综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责任。 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 1、首先:最基本的要对自己负责,要对自己所做的,所说的,承担一切责任。当然话说的容易。做起来难。所以我们要坚强。 2、其次:忍不是只为了自己,还要为了身边疼爱我们的人活。对家人,爱人,孩子都要勇敢的承担起我们所有的责任和义务。不能逃避。 3、另外:一个成年人若是触犯了法律,还要负相应的责任。 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综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责任。 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 二、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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